• 2009-03-22

    从一件小事看美国的所谓“人权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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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从一件小事看美国的所谓“人权”

          在南加利福尼亚的爱迪生公司(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 Company)交流实习。一个星期天,同事richard带我们几个去不远的著名海边风景区圣迭戈(San Diego)去游览。

          但见这里阳光明媚,水天一色,海鸟在岸边自由飞翔,点点白帆和巨大的航空母舰把港口衬托得浪漫又神秘。美景和习习海风使我想起了改革开放初期,国内一个著名作家对美国的评价:天堂也不过如此吧。真的,您若身临其境一定会有这种感受。然而后来的一件事弄得我们游兴索然递减。richard帮我们几个海外来的人买好了游览的船票,我们通过长长的通道高兴地就要上甲板,这时两个黑人挡住我们,告诉我们要照相,背景是轮船和两个大救生圈。我们以为遇到了推销者,就说不需要不需要,就径直往上走。成都的S先生走得快已经登上了甲板,没想到那个拿相机的高大黑人一下子就将他拎了下来。我们三四个人一下子火力迸发!为什么!为什么!我们不想照相。那两个黑鬼也不解释,嘴上一个劲的NO、NO,喊个不停!由于S遭受的突然动作,也变得愤怒不已,我们齐声谴责黑鬼的行为,我们这时多想听他解释一句,我们是为了安全请谅解之类的话,可没有。拿相机的黑人也许是气愤举着相机下意识地照着蓝天啪啪拍个不停!我们说,你没有告示说要拍照,也不告诉原因,我们还有人权还有肖像权,你这样的行为伤害了我们,所以我们要报警!我拿起电话佯装拨打911,这时其中一个黑家伙立即软下来陪笑脸,他们的经理摸样的人也过来陪笑脸解释。这样一折腾我们已经全然没有了海上兜风的兴致。S大声喊我们要退票,那经理连说OK、OK。我们退了票,飞也似地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。令人气愤的是在我们和黑鬼理论过程中,一个明显是国内来的老女同志说我们还讲什么人权和肖像权呢!?让人恨不能上去踹她一脚!这个女老同志的话引起我的愤怒是当时我想起2006年在台湾,我们一行几人在台北市政厅用餐,邻桌巧遇马英九,一些人和他照相,其中一个他的随从或者记者之类的中国人恶狠狠地说:大陆人就是讨厌,你们和马市长照相就不穷了吗!我恨不得抽他耳光,难道你不是中国人!!!后来想想参观纽约的帝国大厦,似乎也必须摄像拍照,但那里的工作人员彬彬有礼地让你火不起来,不知不觉按他们的程序走下去了。

         美国这个多民族国家,靠挖掘和网罗世界优秀人才为其服务,做到了世界老大。人本思想和人权的维护对社会进步起了一定的作用,所以遇到事情你一说人权和警察,立马象皮球泄气开始松软。通过这件小事,我们看到了美国所谓“人权”的真实一面——那完全是一个为自己国家利益服务的、对付别人的紧箍咒!

    美国海军拥吻女护士的照片是纪念二战结束的传世之作,这是按照片制作的雕塑

    圣迭戈港口一瞥

    海边住宅

    海滩建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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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心态不好,逻辑混乱
  • 1、没明白博主最后怎么会得出这个关于美国人权的结论的。
    2、能做到充分尊重本国国民的人权我觉得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。
    3、国与国之间有太多的利益纠葛,想要大家在国际问题上也全都遵守普世价值是很难的。
  • 那个马英九的随从是真让人愤怒,看着都让人生气
  • 嘿嘿,照片越来越漂亮了,跟着您领略美国风情:)
  • 黑鬼,黑家伙,这些词反映出博主的愤怒,但是也能看出来博主本身也对人种存在歧视吧。

    外国人对中国人不友好,大多是两个原因,一是本身就存在歧视,另一方面可能是之前的国人做得不够好,引发外国人对国人的普遍反感。

    拍照是什么意思呢?是景点照?为了多收费用?还是为了安全?就像去英国的签证,不仅需要照片,还需要采集指纹等生物信息一样。如果是后者,那恐怕不得不遵守了。
    nober回复SN说:
    您说的对!但是那个女老同志的话引起我的愤怒是当时我想起2006年在台湾,我们一行几人在台北市政厅用餐,邻桌巧遇马英九,一些人和他照相,其中一个他的随从或者记者之类的中国人恶狠狠地说:大陆人就是讨厌,你们和马市长照相就不穷了吗!我恨不得抽他耳光,难道你不是中国人!!!
    2009-03-23 00:00:14
  • 好像有种族岐视之嫌(黑鬼这黑鬼那滴)。还有“人权”概念有点混淆。 讲“人权”,“平等”是说社会有法律保证人权,并不是说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会遵守。 换一句话说,你们如不幸碰到抢劫,那不能说社会法律充许抢劫。
  • 这就是天堂啊